• 房产新政因地制宜
  •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5-04-07  /  浏览:1590 次  /  

仔细研究7部门相继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会发现,不搞一刀切、因地制宜成为最大的亮点。

  根据《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、县,国土资源主管部门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状况,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,通过调整土地用途、规划条件,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,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、养老产业、文化产业、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,促进其他产业投资。

  “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,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,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”上述通知中这样的表述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受到了与以往的不同。

  在《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,因地制宜的表述同样出现:人民银行、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“因地施策,分类指导”的原则,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。

  “不论是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的文件,还是央行、银监会、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文件,都在强调因地制宜。”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,这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新常态。

  这种新常态表现之一就是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现了分化。有的地方供求大致平衡或供求略紧,而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。

  “对这种分化的状态,没有必要再进行一刀切式的政策调控。”秦虹说,过去的政策往往是全国统一,但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在,出现的这种新常态要求政策在不同的地区有一定的弹性。

  在秦虹看来,这种弹性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空间,但并不意味着各地可以有过分的政策调整。“中央对调控划出了一条底线,地方的调控不能脱离国家的大的政策要求,比如针对二套房,央行规定首付是40%,地方政策可以在40%~60%之间调整,但不能做成10%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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